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7-31
一、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 依法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 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
4. 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5. 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 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7.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4,522.51万元,支出总计4,522.51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601.83万元,增长15.35%,支出总计增加601.83万元,增长15.35%。
(二)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469.57万元,占总收入98.83%,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467.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67.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98.79%;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58万元,占0.0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469.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4.80万元,占87.36%;项目支出564.90万元,占12.64%;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691.88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0.8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457.2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47.60万元,项目支出564.9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68.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5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518.18万元,支出总计4,518.1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612.56万元,增长15.6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612.56万元,增长15.6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468.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增加616.84万元,增长16.02%。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29.11万元,支出决算为4,46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9%,主要原因是部分2016政府采购未支付项目在2017年支出及司法体制改革经费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483.14万元,2017年决算为300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司法体制改革经费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初预算为339.27万元,2017年决算为40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2016年政府采购项目支付在2017年完成。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机关服务(项)。2017年初预算为60万元,2017年决算为1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区公车改革车辆更新指标受限制,更新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2017年初预算为80万元,2017年决算为2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职能改变。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初预算为102.42万元,2017年决算为11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及社保基数调整。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2017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决算为128.5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年度结余及本年度上级转移支付补助下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初预算为29.34万元,2017年决算为3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初预算为162.19万元,2017年决算为16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养老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初预算为64.89万元,2017年决算为6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养老基数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初预算为505.52万元,2017年决算为50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积金基数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17年初预算为2.34万元,2017年决算为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名在职人员退休。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03.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56.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47.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六)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8.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30万元,完成预算的28.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61万元,完成预算的28.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9万元,完成预算的29.3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3.92万元,增长14.3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4.6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2.35%。主要用于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983人次,共 4.6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6.6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4.7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1.59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更新购置的1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0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费用增长原因是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
(八)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1. 2017年度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无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无。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检察院本级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7.6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76.43万元,增长20.64%,主要原因是办公大楼老化,日常维修费用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北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3.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9.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指反映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所发生的支出以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支出。
16.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