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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03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坐标,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坚守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聚焦扫黑除恶,为社会和谐稳定强化检察保障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全年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涉黑恶案件10件;发现并移交案件线索11条;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件8人,恶势力犯罪案件5件15人,均已作出判决;办理市检察院交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件41人;顺利完成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工作。通过依法起诉李灼永等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张宗友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对恶意敲诈工地的涉黑涉恶犯罪予以严厉打击,有力维护了建筑工程领域正常的生产秩序。

持“破网打伞”与深挖彻查协同推进。进一步加大“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的审查力度,严格落实审查留痕制度,强化证据合法性核查,不断完善与区扫黑办、公安机关、纪委监委的信息共享、同步介入、核查反馈等协同办案机制,实现“扫黑”与“打伞”双向联动。目前已对5件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提起公诉,并向区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5条。

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对标“铁案”标准,既不拔高凑数,也不降格处理,坚守防止发生冤假错案底线,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审查起诉阶段改变侦查机关定性依法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件;依法追诉漏罪漏犯,追加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件;对8件不符合恶势力犯罪构成件的案件依法不予认定

二、立足检察职能,为平安北仑建设展现检察作为

严厉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紧紧抓住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促进社会治理。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49人、提起公诉1341人,同比分别上升39.0%和40.2%。深入推进打击“两抢一盗”“黄赌毒”等专项行动,保持对多发性侵财犯罪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刑事案件的高压态势,积极营造平安有序的社会环境。全年依法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性案件11件13人,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280件356人和“黄赌毒”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案件104件242人。

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积极运用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不起诉、不捕释明制度,加强释法说理,坚持少捕慎诉,着力发挥刑事司法对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作用。全年共不批捕犯罪嫌疑人339人,不捕率31.2%;不起诉340人,不起诉率20.2%;开展司法救助4件,接待群众来访100余人次,继续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积极运用检察建议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督促有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堵塞漏洞,全年发出相关检察建议12件,均被采

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批准逮捕12人,起诉17人;不批准逮捕10人,不起诉22人。完善少年警务与未成年人检察衔接机制,实现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专业化和规范化;推行“一站式”询问,强化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立足办案,就未成年人出入酒吧网吧等问题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监管,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诱因。继续开展检校共建活动检察长带头兼任法治副校长,广泛开展法治宣讲、宪法朗读、模拟法庭等活动,积极参与校园欺凌等专项治理,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主动融入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检察服务

全面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贷款诈骗等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全年共起诉相关案件1444人。按照“三服务”的工作要求,积极走访调研,灵活运用司法政策,推动问题合理解决。开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活动,积极融入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探索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全年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9件36人,其中办理非法捕捞案件7件,责令责任人增殖放流鱼苗13.4万余尾;办理戴家山附近大面积倾倒污泥案件,支持所在街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挽回国家损失125万余元,起到良好效果。

全力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主动融入民营经济保护大机制,通过提升办案质效、延伸检察职能、精细法律服务等方式,增强民营企业的司法获得感。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依法起诉合同诈骗、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09人。严格把握罪与非罪标准,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依法用足用好不起诉权,全年对43名民营企业从业人员依法不起诉,最大限度地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保障和服务职能,常态化开展服务民营经济检察开放日、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法律宣讲等活动,提供有针对性的司法服务,打通检察服务“最后一公里”。

持续优化便民利民措施。着力推进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建设,打造“实体、网上、热线、掌上”四位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首办责任制”“终身责任制等规定实现群众申诉多种渠道受理、群众反映问题多部门协作解决、群众存在困难多方式落实帮助。全年共办理信访案件207件,受理诉讼违法控告9件,公益损害案件136件。进一步优化律师服务工作,为所有阅卷律师提供电子光盘,实现律师阅卷零等待,全年共接待律师768人次,提供案件信息查询1958次。

四、强化法律监督,为守护公平正义彰显检察担当

持续发力做优刑事检察。继续发挥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作用,进一步完善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加强刑事侦查活动监督依法追诉漏罪漏犯1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以抗诉为重要抓手,加大对刑事判决、裁定实质性审查力度,提出刑事抗诉6件(3件为异地抗诉),已全部改判。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0件,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6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有力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积极作为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紧盯社会热点和民生突出问题,以裁判结果监督为重点,充分发挥派驻法院检察官办公室作用,通过提请抗诉、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积极构建多元化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全年共向法院发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件,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和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8件。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对“执行难”“执行乱”问题的关切,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4件。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建立公检法联合工作机制,对民间借贷、离婚纠纷、工程工资纠纷等案件中存在的虚假诉讼加大打击力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秩序,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开拓创新做好公益诉讼。紧盯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职、狠抓办案。全年向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71件,到期回复率100%;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件,法院全部支持。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针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健食品药品虚假宣传等问题,加大线索排查及检察办案力度,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55件,全部整改到位。着力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有财产安全,加强对服刑人员社保金、养老金等资金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探索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排摸公民信息保护方面案件线索5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全部整改到位。2019年分别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政协常委会进行公益诉讼工作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获得充分肯定。

凝聚共识完善协作机制。与区监察委员会建立提前介入、案件移送、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衔接等工作机制,设立专门的职务犯罪办案组,调整内部工作流程,保障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全年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3件14人,履行好检察机关反腐败职责。推动公检法司联合签发《关于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工作实施细则》,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诉讼效率,减少社会对抗。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605人,起诉412人,不起诉193人。

、坚持深化改革,为推进工作创新打造检察样板

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检察院关于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合理设置检察职能、优化整合检察资源、优化中层干部队伍为目标,制定《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中层干部选任工作实施方案》,将内设机构精简为9个,推动内设机构整合和扁平化管理;充实中层骨干队伍力量,对现有中层干部进行了重新调整,选任了新的中层干部,目前全部人员分类定岗到位

稳步推进“捕诉一体”改革。着眼提升司法质效,整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两项职能,实行同一案件批捕、起诉工作由同一检察官或同一办案组负责办理。建立健全分案机制,根据“类案办理、专业优先”等原则合理确定案件承办部门和承办人,设立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十个办案组,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和案件会商机制,优化办案模式,强化内外协作,减少退回补充侦查比例,有效提高了诉讼效率,降低了司法成本。

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向科技要检力”,探索科技+检察工作新模式。为进一步提升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工作的规范化、自动化和精准化,自主研发了“神算子”量刑辅助系统。系统投入使用以来,量刑案件数400余件,对促进减少法检分歧,提升办案质效起到了积极作用。《检察日报》《浙江日报》、正义网对该系统做了详细报道。贯彻落实省政法委工作要求,积极推进一体化数字卷宗单轨制办案模式试点,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工作协调和衔接,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智能化水平。

六、加强队伍建设,为夯实基层基础培育检察铁军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将主题教育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主题教育期间,组织各级各类集中学习研讨27次,院领导、支部书记下基层调研63人次,形成调研报告10份,征求意见建议25条,检视查摆出93个方面的问题短板,均已整改到位。高度重视检察文化建设,更好促进与意识形态工作有机融合,通过开展朗读比赛、歌咏比赛等一系列活动,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持续增强全院干警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不断强化专业素能建设。持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常态化推进高质量的检校共建、高层次的实务研讨、高强度的实战练兵,提高队伍专业素养。开展各业务条线精品案件、优秀法律文书、办案能手评选活动,大力培养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提高干警能力水平。一年来,14案件被评为全省、全市精品优秀案件,1名干警获全国电子数据取证大赛一等奖,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3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11名干警获评全市优秀检察专业人才

自觉强化内外监督。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认真落实人大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各项重大检察工作部署,主动争取支持。积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题询问会,认真应询涉检询题。全年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6次,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20余条,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强化内部监督,规范司法办案行为,开展为期一年的“检察法律文书品质提升工程”,提高检察法律文书质量,决不让带病的法律文书出门并将此项工程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相结合,实现案件评查常态化、规范化,提高检察公信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共有4个集体35名个人受到区委和上级机关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长期关心支持帮助检察事业发展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仍有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检察工作转型还未完全到位,法律监督不协调问题还需着力解决;面对新矛盾新挑战,检察产品供给还不够优质多样,服务保障水平还需努力提高;面对新理念新思路,检察工作方式还不够科学,惯性思维方式还需大力破除;面对新职能新领域,检察履职能力还不够全面,队伍建设还需持续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进入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决策和上级部署,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严厉打击口罩诈骗、妨害公务等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和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截至目前,共对14件涉疫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从快从严批捕44人,起诉46人,1个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涉疫典型案例。全院所有干警下沉一线参与高速路口、集中隔离点执勤,社区(村)联防联控及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工作,两名干警获评战“疫”先锋个人,以实际行动彰显了新时代检察人员听党指挥、坚决服从的政治本色。

各位代表,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赋予浙江新目标新定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北仑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扛起建设“重要窗口”检察使命担当,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大局,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以狠抓办案为落脚点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成效,以夯实基础为着眼点全面加强业务建设,以全新的办案力度和质效,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为我区全面实施“双城”战略、扎实推进“三个北仑”建设和深入开展“两整两提”专项攻坚行动提供检察服务、贡献检察力量。

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培训,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检察实践、推动检察工作的能力。

一以贯之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围绕“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要求和“两确保三争取”目标,深入实施《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针对性加强涉疫检察工作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坚决做好各项涉疫检察工作。积极适应当前形势要求,主动作为,创新方法举措,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刑事政策,延伸办案效能,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继续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努力提供更多更好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生态环境等方面需求的检察产品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依法守护平安北仑建设。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持续推进深挖整治,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北仑建设,高度关注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保持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高压态势。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盼望、最关心的问题,突出打击危害网络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及涉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把司法办案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始终恪守宪法定位,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水平。严格贯彻落实省委制定出台的《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快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持续推动监督理念更新、监督方式优化、监督领域拓宽、监督实效提升,在坚持刑事监督不放松的基础上,探索检察监督新机制,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推进法律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继续深化改革创新,积极参与区域治理现代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高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投入区域治理现代化建设。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检察官办公室相关工作机制,发挥自治、法治、德治融合优势,协同推进诉源治理。更好发挥检察建议积极作用,主动当好党委政府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法治参谋,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司法能力,提高员额检察官的履职意识和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创造性,以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助推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切实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始终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不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期检察队伍。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锲而不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两个责任”和八项规定,自觉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队伍风清气正。按照五个过硬”要求,毫不动摇推进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加大人才选育培养和教育培训力度,为检察工作发展夯实专业人才基础。

各位代表,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新的一年,我们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以直面挑战的勇气、敢于担当的精神、奋发有为的干劲,再创检察工作新业绩,努力为北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一:

有关用语及情况说明

1、四大检察: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2019年1月3日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中,将检察职能系统地划分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在保障人权和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可以依法从快、从简、从宽处理,2018年修订的刑诉法确立了该制度。

3、捕诉一体:是检察机关适应司法体制改革需要、加快落实司法责任制而进行的重要改革。整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两项职能,批捕和起诉由同一检察官或同一办案组承担,实现批捕起诉一体化”。

4、类案办理、专业优先:捕诉一体改革之后,检察机关内部设立了职务犯罪案件、金融犯罪案件等多个专业办案组,在分配案件时,按照案件类型确定专业办案组。多个罪名分属不同部门或者办案组的案件按照侦查机关移送文书列在第一位的罪名确定承办部门。

5、“神算子”量刑辅助系统:该系统对交通肇事、故意伤害、强奸、盗窃等16种常见犯罪建立数学模型,进行量刑精准计算和类案对比,通过基本犯罪事实确定量刑起点,依据常见情节预置调节幅度,提出“量刑报告单”机制,明确刑罚计算过程和分量组成详情。

6、五个过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党的政法工作,必须加强队伍建设,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锐意改革创新,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