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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我院联合多部门为弱势群体“撑腰”

发布时间:2024-03-27

加强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在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中的协作,更好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日前,我院联合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等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意见的出台将有效凝聚各部门力量,以“我管”促“都管”,推动民事支持起诉协作制度化、规范化,以期在弱势群体司法保护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实施意见》共十六条,规定了民事支持起诉的对象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民事支持起诉的案件范围为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扶养费、赡养费以及各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等,检察院将联合各部门为诉讼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协助申请法律援助以及申请缓、减、免交案件受理费等。

根据《实施意见》,我院已在第四检察部设立民事支持起诉办公室,负责线索接收以及与各协作部门的日常联络,并已组建由各协作单位联络员参加的工作群,方便互通工作信息和沟通协调,保障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有效开展。下一步,我院将以协作机制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主动担当,履职作为,力争将各项司法为民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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