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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

发布时间:2025-10-09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检察院“百庭观摩、百案评审、百佳文书”工作要求,强化刑事检察业务基础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检察人员出庭公诉能力,9月17日,我院就叶某某故意伤害案组织庭审观摩评议活动,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杜宇出庭支持公诉。副检察长张静及刑事检察部门干警10余人观摩庭审。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随后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开展讯问,分类分组出示案件证据,繁简相宜,逻辑严密,条理清晰,证据链条完整,有力指控被告人犯罪事实,并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等发表了公诉意见。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公诉人进行针对性的阐释和回应。法庭教育环节,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警示教育,深刻揭示犯罪危害,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我院组织召开了庭审观摩评议会。出庭公诉人员分享了办案心得体会,与会人员结合办案实践和庭审情况,围绕证据审查、文书撰写、出庭规范、举证质证、庭审效果等方面深入评析探讨,形成“以观促学、以评提质”的浓厚氛围。

  今年以来,我院已组织三次庭审观摩评议活动。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刑事检察干警的出庭应诉、法律文书撰写、释法说理等综合素质能力,确保指控犯罪有力度、公诉意见有精度、释法说理有温度,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落到实处。